重慶晚報訊 一家婚慶公司在網上發現有人吐槽,指責婚慶公司盜用別人的創意,便告到法院,索賠10萬元名譽損失。近日,江北區法院一審判決婚慶公司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
  據悉,2013年7月初,網民荊棘鳥在某網絡公司的社區網絡發帖吐槽:本人是11月份的婚禮,由於還在糾結調換酒店,就先把婚慶看了來……婚慶的接待人員告訴我,他家是重慶最好的婚慶公司,我當時感覺就像找到了貴人一樣,還給我看了他們網站上的一些案例圖片。說實話,我從來沒見面過這麼漂亮又有震撼力的婚禮,心裡暗暗高興,但錶面上說我回去跟老公商量一下就走了……回家以後我就上網去找一些國內較有名的婚慶佈置,我這越看啊身上的冷汗越冒,我和我的小伙伴們簡直驚獃了......
  荊棘鳥稱,經過對比,她發現這家婚慶公司和另外一家婚慶公司的創意幾乎一模一樣,“這時候我返回XX婚禮網站和微博去看,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家婚慶沒成立多久,網站使用的基本都是效果圖和大量盜用另外一個婚慶公司的經典圖片……自己剛起步就踏踏實實,實話實說……非要幹些偷雞摸狗的行當麽?非要通過騙人騙錢才心安麽?”
  荊棘鳥提供了鏈接地址,說明盜用來源。
  此帖立即引來藍天藍婚慶公司的老闆跟帖:“我想冒充顧客發這貼子的商家未免太猥瑣了,大家都是同行,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們不會和您斤斤計較……”
  之後,藍天藍婚慶公司想方設法找到疑似荊棘鳥的QQ用戶小雪,詢問她是不是白雲白婚慶文化傳播公司的員工,以及為何要在網上發帖詆毀他人。
  小雪回覆,自己是該公司的志願者,自己只是跟帖者,而非發帖者。
  與此同時,藍天藍婚慶公司發帖給網絡公司,要求刪除帖子。次月,網絡公司回覆已刪除。
  今年初,藍天藍婚慶公司將白雲白婚慶文化傳播公司和某網絡公司起訴到江北區法院,請求判決二被告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並賠償損失1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荊棘鳥發佈的網帖確實存在過激之處,但藍天藍婚慶公司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荊棘鳥”就是白雲白婚慶文化傳播公司,小雪就是白雲傳播公司的工作人員,因此不能證明網帖是被告發佈的;網絡公司接到投訴後已刪帖,無需承擔責任。
  近日,江北區法院一審判決,藍天藍婚慶公司證據不足,駁回其訴訟請求。
  (涉及企業名譽權,文中公司均為化名)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見習記者 胡其濤 通訊員 盧玉萍
  這三種吐槽你有沒有
  很多人喜歡在網上發言、吐槽,殊不知如不能證明內容屬實,指名道姓吐槽很可能構成侵犯名譽權。昨日,重慶森達律師事務所葛斌律師梳理了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吐槽,提醒網友謹慎。
  案例一
  不滿保姆發帖吐槽
  葛斌律師曾在天涯論壇上看過幾個談論保姆的帖子,一些年輕媽媽把保姆說得一無是處,用了“說說我家黑心保姆”的詞句,不僅公佈了保姆的姓名和電話,還列舉了保姆在家的幾大罪狀。
  葛斌律師表示,帖子如果迅速傳播,勢必造成對當事保姆社會評價的降低,名譽受到損害,造成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保姆除了可以要求發佈者刪除帖子,在網站上公開賠禮道歉,還可以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
  律師點評:言論發佈者應當就其所述言論屬實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能,其言論應當被認定為捏造事實、發佈虛假信息。如果造成他人社會評價的降低,發佈者應承擔侵犯名譽權的責任。
  案例二
  微博吐槽暗罵老闆
  葛斌律師曾在網上看過一個案例:去年9月,一家化妝品公司的離職銷售人員小麗發佈微博,稱“女員工拒絕老闆提出的陪酒等猥瑣要求,被老闆辭退。在朋友圈中流傳後,發現這老闆有此慣例,多位女員工曾遭此厄運。在這裡強烈要求該老闆向此名女員工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否則就人肉你。”
  網友大量評論及轉發,其中有網友稱老闆為朱某,並對朱某進行指責謾罵。
  所幸小麗並未指名道姓說老闆是誰。經過協商,小麗主動刪除吐槽內容,才避免了一場官司。
  律師點評:通常情況下,侵犯名譽權行為都會指明被侵權的對象,但有時並未指名道姓。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根據陳述內容判斷出對象是具體的某人,而陳述的內容本身又構成侵犯名譽權,陳述人就要承擔侵權責任。
  案例三
  貼吧假信息黑他人
  如今,網絡創業者越來越多,為了賺取點擊量,內容把關不很嚴格。而年輕的網友越來越多,心頭稍有不滿,就要到網上貼吧發帖吐槽黑他人。
  葛斌律師稱,如果網友發佈的帖子不屬實,相關的回帖、跟帖多為貶義評論,但實際上情況並不屬實,就會構成對他人的不當評論,就會構成名譽侵權。
  律師點評:《侵權責任法》規定,若網絡用戶侵犯他人名譽權,網絡服務者在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應就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原標題:網上亂吐槽 小心官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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