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號船長李俊錫出庭受審。
  新華社發
  據新華社電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10日下午對包括船長李俊錫在內的15名“歲月”號船員進行首次開庭審理。
  當天的審理屬於“公審準備”階段,包括對控辯雙方爭議點進行整理和收集證據等,被告人全體出席。另外,遇難者家屬等也旁聽了庭審過程。
  庭審過程中,被告辯護律師為受到殺人罪指控的船長、一等航海師、二等航海師和輪機長等4名船員分別進行了辯護,反駁了檢方針對4人的殺人指控。
  辯護律師為船長李俊錫辯護時稱,被告在事故發生後有立即採取可能的救護措施,在船隻傾斜嚴重無法實施救援措施的情況下,被告接受了海警和其他船員的救助,就此追究其過失行為以上的責任是不當的。
  有分析指出,檢方未來針對4人是否為故意殺人的取證調查將變得不易。4人的殺人罪名是否成立成為各界關註焦點。
  “歲月”號沉沒時,船上共有船務人員29人,其中22人生還,生還者中15人是負責船隻航行的航務人員。由韓國警方和檢方組成的“歲月”號事故聯合調查本部上月表示,包括船長李俊錫在內的4名船員受到殺人、殺人未遂、疏忽職守、違反海難救助法等多項指控,其餘11名船員則被控遺棄致人死亡、受傷和違反海難救助法。
  載有476人的“歲月”號客輪4月16日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屏風島以北海域意外進水並最終沉沒。迄今,事故已造成包括4名中國乘客在內的近300人遇難,仍有12人下落不明。  (原標題:韓國首次開審“歲月”號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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